法律分析:一、原告可以拒绝被告见面吗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有权选择是否和其他人会面,但是如果法庭认为这种会面对案件调查、审理的需要有重要作用,可要求当事人配合。在某些案件中(如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权拒绝与检察官、律师等会面,但如果涉及与社会安全相关的案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被告人的拒绝会面可能会被视为证明其有罪的证据。
二、原告律师会见一般多长时间
律师会见的时间不受限制。会见的规定如下:
1、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2、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解释原因,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律师会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有权力在程序中拒绝与其他人会面。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了确认有关事实,需要当事人会面。
(二)有关人员间需要会面解决争议。
(三)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需要,需要有关人员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