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或许是和直接抚养方协商减少给付的数额;无力承担抚养费不是能够免除抚养义务的理由,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_x000D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_x000D_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_x000D_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_x000D_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