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厂内叉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二、叉车事故发生的因素
1、叉车管理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操作叉车的工人缺乏培训或者培训不当。
2)生产因素影响,如速度、工作压力等。
3)缺乏合适的工具、配套设备配合。
4)叉车管理人员对叉车工作分配不当。
5)叉车没有定期保养,导致叉车长期处于不佳状态。
6)叉车到了退休报废时间,没有及时处理继续使用。
2、叉车驾驶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驾驶叉车速度过快。
2)叉车超载搬运、升高、堆垛。
3)转弯速度过快、转弯加速。
4)叉车使用区域周围没有警戒线,叉车工作周围有人。
5)工作中的叉车之间沟通不畅。
6)叉车载人升高。
7)叉车停放位置未严格规划管理。
8)叉车清洁工作未到位,导致碎布等杂物缠绕叉车。
9)叉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10)叉车管理不当,特技驾驶,玩闹,无证驾驶。
11)叉车负载物松散,升高堆垛导致负载物下落,严重的会导致叉车失衡。
3、使用工况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工作过道过于狭窄。
2)叉车使用通道过于杂乱
3)交叉路口和门上有障碍物。
4)工作区的交通量庞大。
5)噪音、异味、又都气体、粉尘、光线不足。
6)叉车工作通道上有倾角比较大的斜坡。
7)工作路况过差。
8)下雨天叉车在路况较差的工况下作业。
4、设计缺陷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刹车系统失灵
2)转向系统发生故障
3)离合器、换挡联动装置、动力传输、电路出现故障。
4)液压系统出现故障
5)叉车安全方面设计缺陷
6)叉车视野盲点太多。
7)叉车驾驶室控制和仪表显示布局不科学。
5、周边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使用通道和行人通道没有分离开来。
2)叉车工作区域没有明显限制闲杂人员进入的标志。
3)叉车没有自身的工作安全区域。
4)叉车工作区域需要保持足够宽敞。
5)叉车工作区域不能有障碍物。
6)行人对叉车喇叭没有安全意识感。
7)在行人区未对叉车行驶速度做严格限制。
8)避免叉车进入人流量比较大的区域工作。
6、叉车本身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乘驾式叉车,如内燃叉车、座驾式电动叉车、LPG叉车、三支点电动叉车、前移式电动叉车等机动叉车,由于机动性能强,动力强劲,不易控制,容易发生叉车事故。
2)小型仓储叉车,如电动堆高车、电动搬运车,这类叉车一般出现叉车事故的原因是叉车驾驶人员不能准确评估叉车使用工况,导致叉车倾倒、货物下落,从而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