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双方都在前婚姻中生育过一个孩子,且都未取得前婚姻孩子的抚养权,组成新家庭后可以通过申请再婚生育证再生一个合法的婚内孩子,孩子将按合法第三胎计算。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