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他人用自己的驾驶证办理扣分原则可以的。
1、从2013年5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启动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一辆机动车只限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只能用于三辆机动车,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就会被拉黑锁死,接受调查。
2、交管局提醒,车主一年内第二次累积扣分达12分的,也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小型车车主在一年实习期内,扣满12分,将注销小型车驾照。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在实习期内扣满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将注销大中型客货车驾照。
3、在 驾驶证 一个记分周期内 记满12分(或者是一次性记满12分) 后会被交警扣留, 而驾驶人则要在 被扣留后1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报名参加“满分考试学习”, 接受为期7天 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学习完之后重新参加科目一,记分予以清除,重新发放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