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度医疗一般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过度医疗的构成要件有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提供了超过患者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造成患者损害和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等。
1.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医院过度医疗问题。
2.如医院涉嫌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以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提醒,为便于投诉,患者应当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包括就诊病历,处方及缴纳药品等费用票据,如果患者在诊治过程中怀疑涉及过度医疗时,可多问一下医生,自己所得疾病的情况、治疗方式、用药类型和作用、以及各种治疗费用,同时,可录下音频或视频证据,那么对患者而言就更为有利了。
二、过度医疗的构成要件过度医疗是医疗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过度医疗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其主体不包括非法行医者、药店服务人员。
2.医疗机构提供了超过患者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如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等等。此种医疗服务行为超出了治疗疾病的实际需要,对疾病的诊断没有积极效果,是多余且不合理的。
3.过度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虽然有过度医疗行为,但没有损害后果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度医疗。
4.过度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虽存在过度医疗行为,但患者的不良后果是由于患者体质特殊、病情异常或者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亦不属于医疗过度。
5.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即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诊疗义务。过度诊疗表现为过度检查、过度诊断与过度治疗。
三、过度医疗表现在哪些方面过度医疗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医疗检查方面,重复检查,应用高档医疗设备作一般检查以及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2.在治疗方面,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诱导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手术。
3.在医疗保健方面,用高档设备进行普通检查,用吃补药或补品的方式代替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