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离婚其女方的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户口迁移并不要求当事人在离婚的条件下才能办理,属于其自愿选择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迁出前办理迁出登记,再经过相关的手续迁回娘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