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视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起诉。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孩子,建议双方协商,避免纠纷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不能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二、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孩子,可以通过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父母离婚并不会消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三、离婚孩子不让探视,应该怎么办呀
离婚孩子不让探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