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学校在学生受伤事件中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受害方有权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此外,教育机构在学生受伤事件中未尽到教育、管...查看全文
学校在学生摔伤事件中的责任与赔偿问题,需根据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学生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因素来判断。对于成年大学生在校受伤,除非学校人员或设施存在安全问题,否则学生自己负责。...查看全文
学生在学校受伤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生受伤的原因来做不同的区分。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校外原因以外的原因在学校受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年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查看全文
学校打架受伤的孩子应由伤人者和学校进行赔偿,包括医疗、护理、伙食补助、营养等费用,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康复、护理、后续治疗费等。赔偿应根据实际支出和损失确定,精神损失也可要求精神损失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查看全文
未成年人在学校造成人身损害,学校需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是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学校需尽到管理职责,否则需承担补充责任。...查看全文
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若是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负责;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补充责任,可向第三人追偿。...查看全文
实习期间工伤责任由学校和用人单位承担,约定分担责任不免除责任。雇主应对雇员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亦可被要求赔偿。发包人、分包人若知道或应知道雇主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需与雇主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查看全文
一般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应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孩子在学校上学,学校应该对孩子的意外受伤的责任进行举证,如果学校不能举证证明并非自己的过错则学...查看全文
学校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不属于监护义务。...查看全文
学校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若是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其承担责任;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补充责任。学校可向第三人追偿。...查看全文
学校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需对学生摔伤承担侵权责任;有侵权第三人时,由侵权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在学生受伤时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查看全文
教育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第三人和教育机构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教育机构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查看全文
学校在学生意外受伤的情况下,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在学生受伤时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应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校舍、设施不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疏漏,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查看全文
1、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侵权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查看全文
学生在校伤害责任分担需根据年龄和伤害原因区分,未满十周岁的学生因校外原因在校受伤,学校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提供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证据;年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因非校外原因在校受伤,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生能提供学校未履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是不需要担责的,由侵权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是否担责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了,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查看全文
学校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了同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将由打人的同学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相应...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期间的监护人不是学校,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但决然没有监护义务。学校和家长之间不是理所应当或者顺其自然的就达成了一种委托监护的合作模式,所以,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一些意外事故,要根据学校的过...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孩子在学校期间的监护人不是学校,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但决然没有监护义务。学校和家长之间不是理所应当或者顺其自然的就达成了一种委托监护的合作模式,所以,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一些意外事故,要根据学校的过错程度...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
专职律师婚姻家庭、婚姻家庭
已服务14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