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积金提取途径如下:
1、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离休、退休、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或偿还南通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可登录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南通公积金”手机APP申请办理。
公积金贷款流程什么
1、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
2、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
3、初审、复审、审批;
4、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
5、担保公司复核;
6、受委托银行复核;
7、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
8、中心放款。虽然步骤比较多,但办理并不长。比如说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从收件录入到通知面签环节。“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严格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