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可以拿别人的东西进行顶账。对方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对欠款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逾期未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对欠款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拿别人的东西进行抵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