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决定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将案件材料移送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