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该问题前提条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将其户口迁入男方处。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该问题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诉讼离婚。离婚后女方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男方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女方实在无法取得男方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后女方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对相关手续的要求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办理时最好能在当地户籍部门详细咨询一下。
以上情形也适用于结婚时男方将其户籍迁入女方处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