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社会实践中租赁合同纠纷有:1、租金交付的纠纷,可能出现承租人不给付租金的情况;2、房屋内家电设施损毁的维修纠纷,因为家电的损毁分为人为损害以及自然损害,此时需要区分是承租人的责任还是出租人的责任;3、违约责任的追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