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有什么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也就是说要和军人离婚,必须通过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不可以随便离婚。这体现了我国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
二、所有的军人离婚都受法律保护吗
不是的,我国对军婚的保护,仅限于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具体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原、转业和在部队中不具有军籍,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均不属于现役军人。
三、怎样与军人离婚
1、与军人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
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就和普通的离婚一样,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2、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则可以不经过军人同意,而提出与军人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时,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具体是指那些行为: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4)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主要是指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如强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需要注意的是,军人的配偶提出与军人离婚,军人不同意,军人的妻子或丈夫必须要提交能证明以上“重大过错”的证据,这样,法院才会保护军人配偶的权益,判决离婚,因此此处的证据收集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