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亲属条件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