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方法如下:
1、领取报案证明。需要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签字的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在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声明公章作废。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
3、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公安局挂失。等登报几天后,法人需亲自持整张挂失报纸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由法人签字的说明材料,去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办理。
4、刻制公章。治安管理科审核通过会发放刻章许可证,指定去具有合格资质刻章单位去刻制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