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的规定,顾客在超市存包的行为应属于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因存包丢失而与经营者产生纠纷的案例很多。而在实践中,由于消费者常常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所存物品的价值,往往很难进行有效索赔。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存包时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包内,如果包内有贵重物品,可以先向保管人员说明。否则消费者如因所存物品遗失而与经营者打官司,可能会因无法举证而承担不利的后果。
消费者从超市购买的食品吃坏肚子由谁赔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依法享有求偿权,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因此,消费者可以拿着购物凭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要求超市赔偿。如果不属于超市的责任,超市则可以在赔偿消费者损失后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偿。如果超市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质监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超市买到生榴莲可以退款吗,在超市买到生榴莲可以退款吗安全吗
1购买7日内,可以无条件要求超市进行退换;
2.超过7日,若有法定情形,可以进行退换;
3.但是,不符法定条件,可以与超市进行协商,对所购商品进行更换。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超市多收顾客钱怎么补偿,超市多收10几元怎么赔偿
超市多收顾客钱怎么补偿需要依据是否有故意欺诈行为来进行区分判断。如果是故意的,则赔偿3倍的金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超市售卖过期食品,怎么处罚
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
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顾客在超市摔伤流血该怎么办
如果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摔倒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超市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