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起诉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