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如果是加急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自派出所受理公民办证申请后,县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签发工作并逐级上传至省厅,省公安厅制作居民身份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省公安厅每5日向县级公安机关寄递居民身份证1次,县级公安机关2日内送至派出所。
广东最新规定: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期自10月1日起由原来的60日缩短到40日内。提高证件制作送达效率,将原来的每月一次升级为每周一次,将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以整包快递方式2天内送到全省市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同时,自8月1日起,16周岁(含)以上的我省居民,办理身份证已提交过数字相片的,2年内在本市再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不需再提交数码相片。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下,扩充居住证芯片容量,为证件功能拓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