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其中,工资收入是最为普遍的一种个人所得,也是最容易被征税的所得类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收入的个税征收标准是起征点。目前起征点为5000元,即个人的月工资收入低于或等于5000元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月工资收入高于5000元,超过部分就按照逐级累进的税率进行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分别是3%、10%、20%、25%、30%、35%、45%。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还可以扣除一些必要的支出,如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减除费用的标准由国家有关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册数游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州销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