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家庭主妇离婚时可要求补偿的法定情形,即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情况。这种情形下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补偿,数额可协商。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不能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补偿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