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国人赴美国探亲,必须具备如下条件:配偶一方、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在美国定居,且获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美国国籍者。
美国驻华大使馆及驻各地领事馆规定探亲签证所应具备赴美探亲签证的材料:
(1)美国亲友的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任何一种皆可)的复印件;
(2)美国亲友提供的经济担保书或银行存款单,按规定,美国公民年收入须在1.5万美元以上的,方有条件担保外国人入境探亲;
(3)美国亲友的关系证明书,即证明申请赴美探亲签证探亲人与美国公民之间的关系;
(4)邀请信,此信要说明邀请来美探亲的原因、理由,信最好用英文书写;
(5)有效的中国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一)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
(二)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
(三)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四)短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含180日)
(五)长期、常驻,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180日.
本条例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期限和受理回执有效期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