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佛山积分落户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取得足够的积分,获得佛山本地户籍的权利。其积分的计算是按照个人的学历、工作经验、社保缴纳情况、房产等多项因素计算。具体细则如下:1. 学历:学士学位以上毕业可获得4分;硕士学位以上毕业可获得8分;博士学位以上毕业可获得10分。2. 工作经验: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每满1年在佛山连续就业累计可获得3分,最高可获15分。3. 社保缴纳情况:连续缴纳佛山社会保险(含五险一金)时间3年及以上,最高可获15分。4. 房产:在佛山市区或佛山市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或在佛山市区或佛山市内购买的房产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并已落户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获得20分。除此之外,还需要具备佛山市政府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才能达到积分落户标准。如年龄、婚姻情况、社会保险及税费缴纳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