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并不是必须要迁移户口,主要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即可以迁户口,也可以不迁户口。并且男女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除了部分地区限制户口的迁入,一方可以选择迁移户口到对方户口地,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也可以选择保留自己原来的户口,凭夫妻双方自愿,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一、离婚后女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来怎么办
1、法律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2、双方在离婚后,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3、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不动产证可以迁户口吗
通常有房产证,就可以迁移户口的。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三、离婚后女方户口能否迁回原籍
离婚后女方户口能迁回原籍。
男女双方结婚时,女方将户口迁移到男方家,离婚后,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法律也没有强制不让女方将户口迁回原籍,法律只是规定女方应当去变更婚姻关系,将户口簿登记的已婚关系,变为离婚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