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先去问下,一般的是可以补备案的,建议带齐东西去问清楚,然后报销。医保报销: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
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依据】: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居民按以下比例结付:
(一)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按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标准执行;超过起付标准,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60%的比例结付;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4万元)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80%的比例结付。
(二)参保居民在结算年度内住院与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医疗费用以1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