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企业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2、企业名称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3、企业名称与被撤销未满3年的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