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中国学生没有明确而正确的学习动机和动力二、中国的教育把人脑打造成电脑中国教育开始于中国古典著作,而不是宗教组织。早期中国任用受教育的官员管理国家,用来选拔官员的科举考试制度建立于隋朝,唐朝的唐太宗完善科举制。直到清朝末期的1905年废除,代之以中西方结合的特色教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