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区委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和市直属单位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审批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建立,负责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的任免、培训、考核工作。
(三)指导机关各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四)领导区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区直纪工委负责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检查工作;自办或协助、组织有关单位查处涉及机关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按规定权限审批、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五)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负责对区直机关总支、支部组成人员的培训,审批区直各党委、总支、支部发展的新党员。
(六)对区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七)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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