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异地医保报销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2、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例如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4、具体报销条件按照本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二、异地医保报销资料:1、社会保障卡;2、有效身份证,例如身份证;3、医疗费用原始凭证;4、费用汇总明细清单;5、其它所需资料。6、不同地方报销资料不同,具体按照本地医保政策执行。
三、异地医保报销流程: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四、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参保人员符合异地转诊条件,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含参保人员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转往其它医疗机构),或符合急诊、急救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备案手续的,在异地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如下: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40%休人员为25%。2、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残疾人为60%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为4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