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产后货款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回。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破产企业以其有限财产偿还债务,也就是说不一定能拿到全部的货款。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