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实践中,买房者和卖房者都会通过中介公司来买卖房屋,而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往往是在促成交易后。即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但是,一旦买卖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买卖合同的,此时的中介费往往由买方支付给了中介公司,如果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那么中介费由买方承担。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费由卖方承担,此时买方可以起诉要求卖方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