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供自身销售或加工生产目的而储存的物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以及接受委托加工的物品等。其中,库存商品是指为销售而生产或者购入但尚未销售的各类成品、商品和商品组合。库存商品作为企业的存货之一,既是企业的流动资产,也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部分。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库存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披露和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条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委托加工物等。其中,产成品是指为销售而生产或购进但尚未销售的商品,即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