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的时候,都会缴纳一些费用才能办理过户,其中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出让金是卖方交吗?
土地出让金都是由卖方来交的。但是有些情况之下,卖方会把这个钱先由买家来承担,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的价钱也包含在里面,然后他会把这个土地出让金扣除,买家买的时候会给予一定的优惠,然后统一的由买家去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买家去承担土地出让金,其实这个也是变相的缴纳费用,减少了相关的手续,其实根本的还是由卖方来交纳的,所以这个其实没有多大的一个出入。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经济适用房则要按照相关规定允许进行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以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要补交土地的出让金,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进行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则部分在进入市场的时候,不用再补缴土地的出让金。
3、以划拨的方式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是在1990年5月19日以前就取得的,按照标定地价的30%进行收取,在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则按照其标定地价的50%进行收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