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从师范类院校专科及以上、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基础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蒙古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支农(支牧、支林、支水)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帮扶乡村振兴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0号)要求,2021年,我区将招募25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