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构成。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通常情况下,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上来看,应有恶意与善意之分。行为人在取得假币之前就知道是伪造或变造的货币,但依然取得并使用的,称之为恶意取得假币后使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