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院进行社会调查的规定如下:
(1)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
(2)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开展社会调查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得向不知情人员泄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涉案信息。
(3)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
(4)人民检察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