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拘留所应该凭借相关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一般需要异地收拘的,本地的拘留决定单位也应该要出具相关法律的文书,或者是提供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且经过公安机关所批准的。拘留一般是指对罪犯施加的一种管制行为。劳改单位收押罪犯的时候,一定是要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作为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凭作出拘留、拘留审查、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或者判决的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拘留审查决定书、恢复执行拘留决定书、遣送出境决定书、驱逐出境决定书或者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凭作出拘留、拘留审查、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或者判决的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拘留审查决定书、恢复执行拘留决定书、遣送出境决定书、驱逐出境决定书或者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