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为:_x000D_
1、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_x000D_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_x000D_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