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开庭后,如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已经支付的诉讼费用一般不会退还。这是因为,诉讼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法院的诉讼活动和维护司法公正,而非向当事人提供服务的报酬。因此,即便案件最终没有得到支持,原告支付的诉讼费用也不应该被视为“失败”的代价而退还。不过,如果原告对于无法到场、提交证据遇到困难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造成的开庭期限延误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法院可以酌情减免或退还部分诉讼费用。这需要具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依法自行撤诉或者法院裁定或者判决驳回起诉或者不予受理的,已缴纳的诉讼费用不予退还。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经审批同意后退还已缴纳的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