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档案被人才服务中心弄丢了,人才中心应负责或者协助重新办理。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证明他们将个人档案丢失,然后到你原档案发放单位,要求根据底簿,复印或者重新制作档案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