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卖方同意提前装修后卖方违约的装修款应当赔偿,房屋过户前非经卖方同意私自装修的装修款不予赔偿,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