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经侦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2、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标准:
1、一般情节。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标准为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具体标准为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