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用于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及计划受益人权益账户管理,提供账户管理服务的信息系统。
本规范规定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能、运行环境以及风险控制能力。
本规范适用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与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有关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
本规范适用于监管部门对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的监督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评定。
本规范适用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五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