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东有权全面、及时、准确、有效地了解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信息,这样股东才可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才能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股东对公司重要文件有查阅及复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第一百七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其他国家的公司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允许股东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且将查阅的范围扩大至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文件,如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监察人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