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七条 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旅客进站乘车的临时身份证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公安机关办理旅客临时身份证明提供场所及必要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