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其他参保人员:每人528元,补助标准为每人790元。
_在校学生:每人398元,补助标准为每人920元。
城乡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的比例支付;
2、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的比例支付。
3、参保人员每次住院纳入基本医疗费用计算的检验检查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4、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一、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54,475元。
二、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98元,补助标准为每人920元。
三、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28元,补助标准为每人790元。
四、上述计算结果如低于我国或省法规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补助标准,按我国或省法规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