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怎么办
1、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的责任: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返还借款或到期没有还款能力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以保障债权人能收回借款,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不同,保证人责任不相同。一般保证责任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债权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吗
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因为担保人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因此遇到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当然就会被要求代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