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的事项办理。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的事项办理。3、进入发票主界面,点击【票种核定】。4、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办理】。5、这时页面会弹出监控提示,选择确定,点击【下一步】。6、进入票种核定主界面,勾选需要增量的发票类型,在下拉框选项中点击【变更】。7、在页面中找到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在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后面输入需要申请的【发票增量数额】。9、核对数据无问题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10、页面跳转到【上传附报资料】,可以不用上传,直接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8、增量数量输入好后,从事经营后面输入:企业具体经营范围;在预计全年销售额约为后面:输入预计企业全年的销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