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规定的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不交付货币、实物或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